使用條款

此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為株式會社Navibird(以下簡稱“本公司”)在此網頁上所提供的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所訂定的使用條件。凡已註冊會員之人士(以下稱“會員”)皆需理解與同意本條款的所有事項,方能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對象)

  • 本條款為適用於會員使用本服務時與本公司之間的相關規定。
  • 本公司在關於本服務上,除了本條款外,還會制定其它使用時規定等(以下稱“個別條款”)。此些個別條款無論名稱為何皆視為本條款的一部分。
  • 當本條款與上述個別條款產生矛盾時,基本上將以個別條款為優先。

第2條(使用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擁有無事先通知即可隨時修正本條款的權利。且本條款修正後,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代表該會員同意修正後的條款。

第3條(註冊使用)

  • 欲使用本服務時需同意本條款,再遵照本公司的規定來申請使用註冊,當本公司批准後即完成註冊。註冊者若為未成年人士時,需取得監護人的同意方可申請。
  • 本公司若判斷申請者有以下事項的話有權利拒絕申請,且無公開其拒絕理由的義務。
    • 註冊申請事項為造假、錯誤或有漏寫時
    • 曾經違反本條款之人士再次申請時
    • 註冊者為未成年人士且未取得監護人的同意時
    • 註冊者曾對本公司有不履行付款行為時
    • 註冊者有妨礙本公司經營與提供服務之行為,或是妨礙包含賣家(根據第10條定義)在內之第三者使用服務,或是可能造成相關妨礙之行為時
    • 其它本公司判斷有不適當行為時

第4條(會員ID與密碼管理)

  • 會員應妥善保管會員ID・密碼。
  • 會員無論任何理由皆不可將會員ID與密碼借讓予第三者共用,也不可以交易方式取得。本公司在會員ID與密碼的組合與註冊資料一致登入時,即視為註冊會員本人使用。
  • 當會員ID與密碼被第三者使用後所造成的損失,若非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之外,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當會員ID與密碼被盜用時所造成本公司的損失,本公司將對其會員ID的會員要求賠償。
  • 會員具定期變更密碼的義務,若因不履行此義務所造成的損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除了本公司所認可的例外,恕不重新授予會員ID與密碼。

第5條(申報資料的變更等)

會員於註冊時向本公司之申報資料若有所變更,會員應使用規定格式立即向本公司提出變更申請。
從本公司所發出的通知是基於會員註冊時提供的資料來發送,故發出通知後將視為已通知到其會員。

第6條(個人資料使用)

本公司基於以下目的使用會員個人資料。

  • 會員管理
  • 銷售或提供本公司與第三者之商品、權利、數位內容、服務,以及金融商品
  • 實施宣傳活動與抽獎企劃、問卷調查
  • 當會員使用本公司、母公司與子公司(以下總稱“本公司集團”)需註冊的服務時,為求簡化會員註冊作業
  • 本網站服務營運上必需事項之通知(包含電子郵件等)
  • 本公司與第三者之商品等廣告・宣傳、販售相關資訊(包含電子郵件等)
  • 寄送電子報
  • 商品等捆包・寄送業務
  • 費用計算、金額請款
  • 提供積分、優惠券等服務(以下稱“積分等”)
  • 刊載會員投稿資訊
  • 各種諮詢、售後服務
  • 市場數據調査・分析、新服務開發
  • 匯整統計資料,以便提供予本公司集團與本公司所規定之業務合作企業(以下稱“業務合作企業”)

基於前項之使用目的,本公司集團可共同使用會員ID、姓名、性別、電郵地址、電話號碼、郵遞區號、住址、公司名稱、部門名稱等、暱稱、筆名、出生年月日、信用卡資料、購買記錄、積分等資料與積分等使用記錄。

本公司遵從個人隱私權保護,妥善保護個人資料,不會提供可特定個人之資料於第三者。
但若為以下場合,本公司將有權利提供個人資料。

  • 已取得會員同意時
  • 收到法令等規定要求公開時,在調查犯罪等法律程序中收到要求公開時,或是消費者中心、律師公會等公共機構基於正當理由下要求照會時
  • 將會員的訂單資料轉送給業務合作企業時
  • 會員於業務合作企業購買商品等時需提供個人資料給業務合作企業時
  • 業務合作企業以及賣家(根據本條款第10條定義)要求公開會員所購買的商品等寄送國家以及會員使用本服務時所選擇的語言時
  • 商品等寄送或提供服務時
  • 提供給代理付款相關之事業者時
  • 本公司或業務合作企業為了實施積分等提供服務時
  • 本公司進行業務時的全部或部分需委託於第三者時
  • 當事業合併、轉讓等其它理由,需提供給繼承事業者時
  • 獲得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其他法令之認可時

本公司於會員利用本服務時會有使用cookie的時候。

第7條(退會)

會員可依照本公司規定之手續來辦理退會。當會員死亡時本公司將視該會員為退會狀態,會員ID與密碼將無法使用。

第8條(會員資格的停止・取消)

若發生以下事由,本公司得於未經事前通知或催告會員下,即逕行暫停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 會員不當使用或令他人使用會員ID或密碼以及本服務時
  • 會員未於規定時間內支付費用時
  • 會員遭提出扣押、假扣押、假處份、強制執行、破産、民事更生之申請時,或是會員提出聲請時
  • 輸入密碼錯誤次數超過本公司規定次數以上時
  • 超過本公司規定期間內未使用本服務時
  • 其它會員違反本條款與個別條款其中任何一條項目時
  • 其它經本公司判斷會員有不適當行為時

第9條(費用與支付方法)

會員需以本公司指定的支付方法來支付收費服務所需要的費用。當會員延遲支付費用時,該會員應按每年14.6%的比例支付延遲金。

會員在使用本服務若是以信用卡支付的情況下,當商品費用、運費、得標金額、手續費等各種費用發生不足時,會員同意本公司可不需經過會員事先許可即可使用該會員之信用卡追加支付不足的款項。

第10條(本服務內容)

本服務由本公司為會員提供,以合作的日本國內的網路拍賣出品者、合作的電子商務網站經營業者等銷售主體(以下稱“賣家”)在網站上(以下稱“網路商店等”)所銷售之商品為對象,由本公司接受會員之委託,透過網路購物來購買會員所指定之商品等(以下稱“商品等”),並將該商品等寄送至會員處。

本服務如同前項所記載,由本公司依據會員之指示,購買會員所指定之商品等。因此,本公司僅於會員所指定之商品的購買以及寄送作業上負有責任,針對所寄達商品等的內容之相關詢問、客訴、瑕疵擔保責任以及其他要求等,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為代理會員向賣家購買商品。

會員對於本公司,應賦予使用本公司或會員名義簽訂運送合約的權限,本公司會使用本公司或會員名義,與合作的貨運業者之間簽訂運送商品的運送合約,非本公司責任之外的,因運送意外而造成商品等未送達、延遲送達,或是毀損等,所導致會員蒙受之損失,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可使用本服務之銷售業者、本服務可供使用之運送業者,以及可使用本服務之商品的種類、尺寸、重量、金額、寄送處等其他條件,僅限於本公司所規定之範圍內。會員不得於本公司所規定之範圍以外使用本服務。

  • 所謂轉送服務即為居住在日本國外的會員從日本國內的EC銷售商家(以下簡稱“EC商家”)以郵購的方式購買的商品,由本公司接收後再發送至會員所指定的送貨地址之服務。最長為使用轉送服務的客人免費保管包裹180天。超過180天後,默認客人自動放棄包裹所有權及其他與包裹相關的執行權利。且在超過180天的情形下,本公司有權依據判斷隨時對包裹實行廢棄、處理及轉賣。
  • 本公司並非是EC商家之商品買賣契約的當事人,因此針對商品的瑕疵、知識(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並非是運送公司之運送契約的當事人,因此針對商品運送意外所造成的商品未送抵、延誤、破損以及其他基於運送所致之會員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會員賦予本公司以會員的名義締結運送契約之權限。
  • 転關於可使用轉送服務的EC商家、提供轉送服務之運送公司,以及可使用轉送服務之商品種類、尺寸大小、重量、金額、送貨處等條件,僅限本公司所規定之範圍以內。
  • 申請轉送服務之後,無論任何理由,恕無法受理取消或變更訂單之要求。同時,本公司也不負責將商品退回給EC商家。
  • EC商家送達本公司的貨品,如果投送地點不明時,本公司將立即廢棄或以其他方式予以處分。同時,因該處分對會員造成損失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 本公司可以不經客戶同意而直接開封並確認從日本EC商家送達本公司的的信和文件等。並經判斷後直接予以處分。
  • EC商家因故將同一訂單的貨物分別發送時,本公司恕無法等所有貨物備齊後一同捆包寄送。而是根據轉送貨物送抵本公司的先後依次進行登記並分開收取轉送運費。
  • 当本公司可能會依情況選擇不同的寄送方式,如遇此情況仍以當初客戶所選擇寄送方式來計算運費。
  • 於輸出入國、州、地方自治體的法令或關稅判斷之下,此輸送、輸出或輸入等被禁止或是被限制而造成包裹被送回,當領到此商品時,本公司可將該商品以廢棄或其他方式處分。
  • 無論任何原因而造成包裹、商品被轉送、退回時,若是以EMS寄送的話不需退回費用,國際小包(航空運、SAL、船運)則會產生退回費用。此退回費用與寄送費用不同,是根據退回國(國外)的郵局事業體所設定之金額。國際小包的退回費用將由會員自行負擔。若不支付退回費用,本公司將無法為會員從郵局領回包裹,郵局保管一定期間後,此包裹、商品將被處分。即使由於該商品被處分而造成會員受到損失,恕本公司一概不負任何責任。
  • 當使用本公司"海外外派人員福利厚生服務"時,本服務所有使用費用皆為會員的公司或派遣公司的日本法人(以下稱“日本法人“)來支付。日本法人同意會員使用本服務時,同時也同意將支付本服務的所有使用費用。當日本法人未支付本公司所要求的使用費用時,本公司可隨時停止提供會員本服務。
  • 使用小型包裝物(無掛號)寄送時萬一發生運送意外等而造成無法送達、晚到或破損等對會員的損害,敝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敝公司無法以此為理由退回商品金額、轉送費或手續費等任何費用。
  • 要取得CAPSULE TOY的扭蛋商品需要轉動手把,根據扭蛋次數採用事先付款的方式,已付款的扭蛋費無論任何理由皆無法退還。
  • 會員從CAPSULE TOY取得的商品除了不良品之外,無論任何理由皆無法和其它商品進行交換。

第11條(商品等購買)

會員應依照本公司所規定之方法來申請代購商品等。

僅會員能夠申請代購商品等。

關於會員所提出之申請,應於獲得本公司回覆同意之後由本公司代購商品等。

在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之外,會員申請代理購買服務後,即使在合約成立之前,亦不得取消申請。

本公司對於會員所提出之申請,得逕行判斷是否同意受理。

會員與本公司之間的商品交付,原則上在本公司作出寄送動作時即已完成。

購買商品時若有獲得紅利積分等時皆屬於本公司所有。

會員應負擔商品等的代購與寄送商品時所產生之相關費用(以下稱“商品貨款等”)其它非相關費用則由本公司負擔。商品貨款包含賣家寄送到本公司的運費、支付給賣家時產生的匯款手續費與其它相關費用等、日本國內稅金以及各國關稅、利用手續費與國際運費。另外,原則上從賣家至本公司的商品運費,本公司會根據服務頁面內的記載做選擇。而且,對於向賣家支付的部分,也會選擇賣家提示價格中手續費最便宜者,會員應同意此項。

於代購商品等時,會員需支付刊載於本服務上之費用予本公司。本公司得於未經事前告知下,逕行變更使用本服務之費用。代購商品由於缺貨等原因導致無法購買時,將以本服務上所標價格減去該商品價格后的金額向會員請款。當代購商品為拍賣商品時,當下標上限價格低於得標價格時,以該得標價或商品價格向會員請款。

會員應依照本公司之規定方法,於本公司規定期限內支付上述之商品貨款等。

若會員未在本公司規定期間内支付費用時,會員需按照年利率14.6%的比例向本公司支付延遲損害金。

會員不得擅自處理與本公司的合約中所形成之權利,例如轉讓予第三者,或是將該權利轉作擔保等。

若會員未在本公司所規定期限內支付上述之商品貨款等時,本公司得於未經任何催告下逕行解除合約。在本公司逕行解除合約之後,本公司仍可要求會員賠償已造成之損失。

若發生符合本條款第16條規定之任一事由,本公司於同意契約之後,仍可未經事前通告即逕行取消合約。

本公司在契約取消後,恕不將商品費用等退還給會員。若會員拒絕領取商品時,本公司得將賣家所交付之商品等任意出售、拋棄、退還賣家,或是以其它方式進行處理,會員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12條(本服務之禁止商品)

會員使用本服務時不可用於以下商品。

  • 現金、支票、匯票、股票、商品券、金券等其它有價證券類
  • 信用卡、金融卡等卡片類
  • 金融機關之存摺或提款卡
  • 書信或現行法定義為書信之通信手段
  • 活體動植物、死亡動物或動物標本
  • 人體或部分人體、遺體、遺骨、牌位
  • 食品飲料或其它易變質或腐壞物品
  • 興奮劑、大麻、麻藥、精神藥物等其它禁藥
  • 刀劍,槍炮,武器,兵器,火藥類,爆炸物,有毒物,有毒化學藥品等
  • 兒童色情、成人色情錄影帶等猥褻物品
  • 偷竊物或以違法方法・手段取得之物品
  • 含轉運國之進出口國、州、地方自治體的法令所禁止或限制之運送、出口、進口物品
  • 運送公司或航空法不予承運之物品
  • 其它本公司視為不適當之物品

第13條(商品之檢查與寄送)

本公司會於商品等送達本公司後,為了確認內容物會打開包裹檢查商品等。當本公司判斷需要時會進行包材回收、追加等。但是,本公司並無查驗商品等之義務,並不保證該商品等之品質、有無瑕疵、真品或盜版、是否為違法物品。此外商品等一但被本公司領收或檢查後,便無法要求賣家直接寄送商品等至國內外的會員指定地址。

本公司依據本公司所規定之基準來執行前項所記載之作業。作業過程中,關於商品等與賣家所記載之商品等的說明(以下稱“商品說明”)之間是否存在明顯差異一事,本公司將確認二者之相同性。此外,商品說明僅使用賣家所記述之原文,不包含自動翻譯之結果。

本公司原則上無法進行以下確認。未記載於商品說明中的內容之確認、品牌之真假等、需要專業商品知識之確認、單一商品的內容物超過25件的數量與狀態之確認、需要分解或組裝商品之確認、需要開啟包裝或封印等之確認、電氣產品等之運轉確認、CD等記錄媒體之内容確認等。另外,本作業之結果,並不保證該商品等之品質、有無瑕疵、真贗,以及未違反寄送地、經由地與目的地所在之地區的各相關法令之規定,亦不保證商品等可正常運轉,或是無破損。

進行本條款所規定之檢查商品等時,若發現違反防止轉移犯罪獲利之相關法律或其他法令之物品,或是有違反的疑慮之物品,本公司可採取通報警察或其他相關官署,或交出商品等之處置措施。
關於檢查結果,即使造成會員蒙受損失,除責任歸屬為本公司之情形以外,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於完成檢查作業後,將代替會員辦理將商品等寄送手續以及出口手續。另外會員可以指定的寄送地址為本公司認可的國外地址或是日本國內地址。本公司得依照檢查時所統計之商品等的重量、尺寸,於本公司自行判斷下逕行設定寄送方法、國際運費、其它商品等寄送相關運費與手續費等費用。且,商品等之交付日期應由本公司逕行決定,會員不可指定寄送日期與時間。

關於前項所規定之商品寄送,本公司應於會員自行承擔責任下,依照會員指示來執行。因此,關於發票所記載之商品名稱、商品金額、商品數量等、進出口之相關資料、進出口所需之關稅金額,以及收件國家規定不得進口等之措施,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此外,關於商品等在進口時所產生之關稅,以及寄送對象國家所課之稅金,應由會員全額負擔並自行繳納。
對會員選中的某些寄送條件,本公司可根據商品等重量、大小、材質等條件,按照本公司累積經驗訣竅進行判斷,自行預估和規定寄送方法、從日本發貨的國際運費、以及其他商品等寄送相關運費(以下稱“運費等“)。遇此情況,本公司規定的運費等為大致金額,可能發生變化,即使實際發生的運輸金額與本公司規定的運費等有所不同,本公司也不會向會員退款,會員事先對此表示知悉。本公司無義務向會員報告有無發生費用及各項費用的明細。
會員凡未依照本公司所規定之方式提出申請,不得變更商品等的寄送地點。

第14條(因商品等未送達而取消契約)

本公司在受理會員申請的代理購買服務後,將代理會員向賣家進行購買商品的相關手續。因此,在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之外,會員申請代理購買服務後,即使在合約成立之前,亦不得因會員方之因素而取消該申請。此外,在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之外,合約成立後,亦不得取消合約。

若發生以下規定之任一事由,本公司得對會員取消商品購買等。

  • 商品等的賣家提出要求取消購買合約時
  • 自向賣家下單訂購日起,經過30天後商品等之賣家仍未將商品等寄送至本公司時
    ※但預購商品、訂購後才開始生產之商品等、以商品說明或其他方式於事前說明商品寄達需花費較長時間之商品等則不在此限。

第15條(商品等的退貨)

依據本條款第13條所規定之確認作業的結果,會員若查覺賣家於線上購物網站等所記載之商品說明内容與實際商品等明顯不符時,或是發生前述第14條所規定之情事時,應同意由本公司代替會員向商品等之賣家進行交涉,以便退貨與退費等。本公司將依據交涉結果,將賣家所退還之金額退還予會員。另外,針對交涉之結果,本公司不對會員提出保證。

依照前項之規定,卻將商品等退還予賣家時,會員必需負擔退貨之相關作業費用以及實際支出之退貨運費。

第16條(拒絕提供本服務)

本公司於以下規定之事由或有該疑慮之情形下,即使已一度同意提供本服務,亦得於事後拒絕提供本服務。

  • 商品為本條款第12條所規定之商品
  • 無法確認會員所在地或商品寄送地址時
  • 貨運業者不願運送商品時
  • 商品等遭海關扣留時
  • 會員不願支付商品貨款等時
  • 經發現本公司與賣家所提出之商品費用等或其他銷售條件上有明顯錯誤記載時
  • 經本公司判斷難以取得會員申請代購之商品等時
  • 會員未於本公司所規定之期間內支付商品貨款等時
  • 會員未於本公司所規定之期限內領取商品等時
  • 會員違反本條款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時

第17條(無法交付之商品處理)

本公司於收到本條款第12條所規定之商品等時,得將該商品等任意出售、拋棄、退還賣家,或是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理。

本公司在前條規定之事由(前條第1項及第8項除外。本條以下亦同。)存在的情形下,若本公司已收到商品,將自收到日起算將保管該商品30天。

會員若於前項所述之期間内解除前條所規定之全部事由,則得指示本公司將商品等寄送至會員地址,或是指示本公司採取本公司所認可之方法。

會員若於前述規定之期間内無法解決前述規定之全部事由,且該期間內提出希望處分商品的情況下,本公司得以出售該商品或是以其他方法進行處理。

依據本條款對商品進行處理後,即使造成會員蒙受損失,本公司亦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得不受本條款規定之限制,執行民事執行法之手續。

第18條(禁止行為)

會員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符合以下各款所述之任何行為。

  • 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 與犯罪有關聯之行為
  • 侵害本服務內容等,本服務所含之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 不當使用本公司或其他第三者的設備或是阻撓其營運之行為
  • 將從本服務取得資訊用於商業之行為
  • 妨害本公司服務營運之行為
  • 進行或嘗試盜用其它會員帳號之行為
  • 收集其它會員相關特人資料之行為
  • 抱持不正當目的來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會造成本服務其它會員或其它第三者利益損失或反感之行為
  • 冒充第三者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 未取得本公司同意即擅自進行本服務的宣傳、廣告、勸誘或營業之行為
  • 以與陌生異性相識為目的之行為
  • 利用本公司服務來直接或間接給予黑社會利益之行為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19條(本服務之暫停、停止)

若發生符合以下所述之任一事由,本公司可能於未經事前通知會員下,即逕行暫停或停止本服務之一部份或全部服務。

  • 對提供本服務所需之設備或系統進行維修保養或更新時
  • 因火災、停電、天災、系統障礙等導致難以提供本服務時或本服務所需要之電信業者未提供作業服務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有必要暫停或停止本服務時

對於因為暫停或停止提供本服務而導致會員蒙受之任何損失,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第20條(使用限制與取消註冊)

若發生以下事由,本公司得於未經事前通知或催告會員下,即逕行限制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 違反本條款或個別條款時
  • 發現註冊資料為造假時
  • 未於規定期限內支付貨款時
  • 對於本公司之聯絡於期限內未回覆時
  • 於本公司規定之期間內均未使用本服務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適合持有會員資格時

基於本條款本公司所進行之行為若造成會員損失,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第21條(免責事項)

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對於各會員無論默示或明示對商品中所期望的特定目的效果、功能・商品價值・實用性・正確性等。

本公司恕不負任何因本服務所造成的使用者損失。但本公司與會員之間的本服務相關契約(包含本條款)若為消費者契約法所制定的消費者契約時,此免責規定將不適用。

即使在前項條件中規定裡,若非本公司過失(重大過失除外)造成不履行債務或違法行為所造成之會員損失(包含本公司預測會產生會員損失之場合。)恕不負任何責任。此外對於因本公司所造成的過失(重大過失除外)造成不履行債務或違法行為所造成之會員損失,以會員發生該損失之月份為賠償金額最上限。

本公司於本服務上對於會員與其它會員或第三者之間所產生的交易,聯絡或紛爭恕不負任何責任。

第22條(服務內容之變更等)

本公司隨時可未經事前告知變更本服務之內容。若因變更造成會員之不利或損失時,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第23條(個人資料使用)

本公司對於本服務所取得的個人資料,會遵從本公司之「隱私權保護政策」來使用。

第24條(通知或聯絡)

會由本公司所規定的方法進行會員與本公司之間的通知或聯絡。本公司若未收到會員的資料變更申請時,會視現行註冊資料來進行通知或聯絡,故發出通知後將視為已通知到其會員。

第25條(權利義務轉讓之禁止)

會員不得於未取得本公司的書面同意下,擅自將契約上地位或基於本條款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或提供擔保給第三者。

第26條(準據法與合意管轄)

本條款與個別條款依據日本法律規範而定。

關於轉送條款及個別條款發生紛爭無法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以本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一審的專屬管轄法院。

2023年5月18日 修改
2020年9月1日 修改
2016年11月29日 修改
2012年10月1日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