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服务 - 使用条款

株式会社navibird(以下称为「本公司」),针对登录本公司海外转送服务「转送JAPAN」的会员们,提供会员维修支持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
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本公司所制定之「会员维修支持服务利用规章」(以下称为「本规章」)。
本服务使用者(以下称为「支持会员」)须依本公司所指定的方式缴纳本服务方案(以下称为「安心方案」)的服务使用费用(以下称为「维修服务费」)。
依据维修服务费的缴纳,本公司将视为维修会员已同意本规章。

第1条(用语定义)

以下用语为本规章内容除了特别解释之外的状况,各名词定义如下。

  • 「支持会员」… 指同意本规章之本服务使用者。
  • 「会员资格」… 指支持会员有资格使用本服务之情况。
  • 「安心方案」… 指支持会员可加入之方案。
  • 「维修服务费」… 指各安心方案所指定之使用会费。
  • 「运费等」… 指国际运费、转送费、国内运费、包装费、其他诸经费等所有运费。
  • 「家电产品」… 指支持会员在日本国内店铺或是网络贩卖公司购入拥有制造公司的原厂保固一年以上之商品,并且为日本国内可能维修之大众化商品。平行输入﹑业务用﹑公司企业用的机型不包含在本服务范围所指的家电产品之内,即使是在日本国内购入之情况,也不适用于本服务。本服务之制造商一览・对象产品分类一览,明定于本規章最后之别表①别表②
  • 「会员所有家电制品」… 指支持会员现在所拥有之家电产品。(不论购入时间点是在加入本服务之前或之后。)
  • 「转送家电制品」… 指当会员拥有家电产品的中有利用本社的海外转送服务将该商品带出日本国外,及支持会员现在所有家电产品。(仅限加入本服务后之产品)
  • 「多国语言对应服务」… 指本服务的基础服务为会员可以接受到日语、英语、繁体中文、简体中文、韩语等语言之维修手续说明。
  • 「维修手续的支持服务」… 指关于来自海外的委托维修,可使用只要以母国语言选择和输入就能完成委托修理的专用表格(以下称为「维修申请专用表格」)﹑委托维修品之包装﹑运送方法的指导等,全部手续之支持服务。
  • 「会员所有家电制品之维修代理服务」… 指协助会员所有之家电制品故障时,需委托日本维修之必要手续及翻译作业等代理安排。维修费等全部由支持会员负担。
  • 「转送家电产品之厂商保证适用期间维修手续代理服务」… 指本公司代理安排转送家电产品之厂商保证适用期间维修手续。可以在日本国内修理的海外机型(厂商所想定之使用环境,非日本国内限定之产品)的话,本公司受理依原厂保固内容相同之维修。但除此之外,厂商的保证外之维修内容(异常电压﹑损坏等不适用外之事所造成之故障)所产生之付费维修等,按照第8条内容,将发生支持会员自行负担之状况。
  • 「转送家电产品之厂商保证适用期满之维修手续服务」… 指厂商保证期间满了后,转送家电产品发生故障,除了商品的损坏所造成之外,本社将于一定期间受理维修。一次维修费用仅限于不超过本体价格之下,期间中,不管几次,本公司将提供维修服务。但跟前项相同,按照第8条内容,将发生支持会员自行负担之状况。
  • 「加入日」… 指会员于加入本服务时的日期。本服务的话,指支付维修服务费之日期。
  • 「厂商保证开始日」… 指家电产品的厂商出货日、购入日等,厂商所定之保证期间开始日。
  • 「同时维修申请件数」… 指每安心方案所被设定的家电产品同时可以委托修理之件数。
  • 「维修申请日」… 指维修申请专用表格送信结束画面所显示的日期。
  • 「维修受理日」… 指维修申请专用表格所记载之事项确认或翻译作业结束后,以MAIL通知会员时之日期。
  • 「维修期间」… 指维修申请日起到维修结束商品之发送日为止,一个维修对应期间。

以上,关于本规章或是本服务之提供期间以日本标准时间解释。

第2条(服务提供范围)

  • 本服务为、对于会员所有家电商品或转送家电商品,在日本国内维修手续代行多言语对应服务。
  • 会员的一件转送家电产品需加入一个安心方案。

第3条(服务内容)

本服务为五个服务所构成,如下列。

  • 多国语言应对服务
  • 维修手续支持服务
  • 会员所有家电产品的维修代理服务
  • 转送家电产品之厂商保证适用期间维修手续代理服务
  • 转送家电产品之厂商保证适用期满之维修手续服务

第4条(权限)

  • 本公司有权将商品开封检查内容物。但是,本公司没有检查商品的义务。检查商品的结果,该商品质量﹑有无瑕疵﹑真假,并且发送地﹑经由地﹑目的地之该国法令是否有无违法,本公司无法保证。经由支持会员同意,可利用拍摄照片、扫描等方法,取得及拥有内容物本体或关於购入之情报。但是关于情报的真假与真实性恕不负责。
  • 如果本公司收到不明寄送地点之商品时,该商品将立即废弃或利用其他方法处理。如果因为处分掉该商品而造成会员权益损害的话,本公司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 如果本公司收到禁止利用转送服务之商品时,该商品将立即废弃或利用其他方法处理。如果因为废弃或处理该商品而造成会员权益损害的话,本公司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第5条(服务提供期间和支持会员资格)

  • 第3条第①~③项之服务提供期间为加入开始一年间。
  • 第3条第④項之服务提供期间为加入日・厂商保证开始日期中較早的日期开始一年间。
  • 第3条第⑤项之服务提供期间为、第3条第④项之期间终了后开始两年间。
  • 支持会员资格为服务提供期间中,被视为有效。

第6条(安心方案内容和维修服务费)

  • 关于本公司安心方案内容或维修服务费,记载于本规章最后的别表③。本公司可以未对会员们事先告知,变更安心方案的内容和维修服务费。然而,转送品送到本公司的仓库时,因包装外观及其他事情的缘故,有可能会产生无法加入安心方案之情况。
  • 安心方案有同时维修申请件数限制,支援会员同时维修委托件数超过件数将会发生无法维修之状况。
  • 依同时加入复数安心方案,同时维修委托件数将可累积。这个情况下,支援会员将可同时委托多件商品维修,不超过累积件数限制即可。
  • 同时维修申请件数的数量上限会减去已委托并在修理中的件数数目,待全部工程结束后,将再回复或增加。

第7条(维修申请方法)

  • 支持会员在家电产品故障发生时,必须填写在My Page里的维修申请专用表格,同时添附数据后,委托维修。
  • 支持会员在,有变更登录情报之情况或本人确认文件之有效期限过期时、需事前按照本公司所指定方法变更手续更改,本公司在变更手续尚未结束之前,将无法接受维修委托。
  • 关于申请维修商品之运送时,敬请会员将以下之内容物一同包裹后,再委托此服务。
    • 确实将维修申请品打包后,放入购入时之盒子中,并适当的包装。
    • 印刷同包装用维修申请书(打印)
    • 厂商保证书(正本)
    • 可证明于日本国內购入之日文标记之纳品书・领收书(正本)
    • 其他本公司承认之必要书类(正本・列印・影本)
  • 支持会员之维修时,关于消去产品之存取记忆装置全部之事,视为事前已经本人同意后处里。
  • 维修申请日开始经过一个月,商品没有送到本公司所指定地点之状况,此申请将自动取消。支持会员需要重新从本条第一项之顺序开始,重新进行手续。再次申请维修时,如果本服务期间已经终了时,本服务将不再适用。
  • 支持会员于申请维修时,敬请留意将需维修商品放入购入时的盒子当中或确认包裹已加上充足的缓冲材料等之包装,以免故障状态扩大发生。如果经本公司判断无法做到如此的对应・处置之情況,第3条③④⑤之服务將不适用。

第8条(支持会员负担费用)

本服务之使用时,支持会员将负担之主要费用如下。(但是不仅限于此)

  • 根据第10条需付费修理之情况的维修费或付费作业时所产生之作业费
  • 寄送转送家电产品至本公司所指定维修据点时,或维修结束时,于寄送时所产生之运费等
  • 转送家电产品的作业费(含作业费、材料费等诸经费。)
  • 提供代替品时所产生之作业费(含作业费、材料费等诸经费。)、运费等或废弃家电处理费
  • 故障内容没有再次出现之情况,或被判定为本服务对象外所造成之故障之情况所产生所有一切费用(含运费)。或是由于支持会员的状况取消修理时,所产生之一切费用。
  • 被认定为输入或是输出所发生之日本国內・国外所有关税、通关費用及其他手续费、违约金、运费等

第9条(本服务对象外之事由)

以下情况,支持会员为无法适用。

  • 加入安心方案時,會員申報之轉送家電產品購入價格與提報明细单・明细单等記載金額不合之情況
  • 維修時,提報資料廠商保證書被認為有不實記載、文字的修改等之情況
  • 被判定为不属于本服务之家电产品,或是不包含于对象厂商、对象产品一览之状况
  • 被判定为无法在日本国内修理之状况
  • 被怀疑不当利用信用卡、偷窃品、诈取而来之商品之情况,或是无法判别购入途径之状况
  • 商品为从拍卖或个人之间买卖所取得之状况
  • 购入时为中古・回收品等使用过之产品的狀況(包含展示品)
  • 因国家间之条约・法律的制定、生意概念上的习惯、宣言、解释变更等所产生,维修委托品无法寄送至日本国内之状况
  • 不论收费与否,被厂商拒绝维修在海外使用过之家电产品之状况
  • 其他被判定为本社方面有困难提供本服务,或无法适当处理之状况

第10条(维修服务适用之除外事由)

  • 依第3条第③④⑤项,该当以下事情之状况,支持会员之维修服务将不适用。
    • 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厂商之外的委托维修之状况
    • 锂电池、电池类、电灯泡、滤纸、墨水等厂商指定消耗品类之故障或不合等已经交换之状况,或使用指定外之消耗品所造成之故障的状况
    • 因不适当的维修(厂商或指定维修业者以外之修理)・改造・增设・附加所产生之故障或破损
    • 被判定有漏申报或虚假申报之状况
    • 由故意或使用上的误差﹑管理不足(遭偷窃﹑不小心的保管﹑收纳等)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因设置、工事(施工不良等)为主要原因所造成之故障或损害
    • 于开封・设置之前所产生之故障或损害及忽略一定期限对应之初期不良产品
    • 不需更换零件的调整及检查、清扫、回收、设定等经过简单修理后即可解决之故障
    • 产品机能及使用时所造成的无影响之伤害(包含外观、液晶画面烧毁或画质脱落及亮度减低)
    • 平常使用沒有问题之部分,经年久劣化所造成之耗损・生锈・发霉・腐败・变质・变色,及其他类似事由所产生之破损
    • 不管有无预防,因直接性或间接性的动物(含宠物)的行动所引起发生之故障或损伤
    • 产品里內建之记忆裝置(硬碟・SSD・记忆体等)的故障或损伤(包含此类不良所造成之档案损毁或复原)
    • 限定机种等的限定规格零件需要更换时的情况
    • 附属部品﹑周边机器(包含本体附属、标准附属。)、配件、软件、转送家电产品本体以外之商品故障或破损,或因不相对应所造成之故障或误操作
    • 法人个人或不管任何内容之业务活动时被使用,或是企业等活动时被利用之状况
    • 预想外的使用﹑超过使用限度之严酷适用(请参照转送家电产品的说明书或贴于本体上的说明贴纸等之注意事项操作,切勿超量使用)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地震、海啸、洪水、涨潮、土石流、火山爆发、地壳变动、地盘下陷、盐害、瓦斯害、异常电压等原因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由核燃料物质(含使用过核燃料。)、放射性物质甚至是被该污染之产品(含原子核分裂生成物。)之放射性等有害特性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战争、内乱、暴动、纷争等类似纷扰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抵押、强制执行等、国家或是公共团体行使公权力时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损
    • 跟申告有误之产品(含产品编号不同)维修委托之状况
    • 申请维修时,超过本服务期间的终了日之状况
    • 厂商支持已终了之产品
  • 前项各号之外、依第3条④⑤该当以下事项,维修服务将不被适用。
    • 因掉落・浸水・火灾等所造成之故障或破損
    • 在本服务以外,因保证(包含回厂之对象商品)﹑保险等修理费用被填补可能性之故障或破损

第11条(代替品)

  • 依第3条第⑤项一次维修报价价格超过本体外税价格﹑无法修理之场合(除了厂商部品无法供应的理由之外),本公司提供指定同机种或同等品(不问厂商)之代替品。
  • 关于代替品的提供,支持会员无法对于本公司所提供的机种,品名,编号等做指定。
  • 提供代替品的维修完成後,本服务将自动结束。

第12条(服务的结束)

发生以下所制定之事由,本服务每种安心方案将终了。

  • 本服务期间终了之状况
  • 根据第11条,提供代替品之状况
  • 因被偷窃、遗失等转送家电产品遗失之状况
  • 转送家电产品不管有无报酬转让或贩卖,非支持会员所有物的状况
  • 支持会员有重大违反本规章各条约之状况
  • 有妨碍本服务营运之状况
  •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切行为之状况

第13条(个人情报的利用或提供)

  • 本公司,从支持会员所取得之个人情报利用范围如下。
    • 本服务的缔结、签约的维持管理及实行各种手续
    • 维修申请品的回收,寄送或维修服务的实施
    • 关于本服务或支持会员契约客服对应
    • 其他商品・制度设计或保固等,本服务所提供之附属相关业务
    • 商品・服务的介紹
  • 本公司、关于本服务的提供,將支援会员个人情报提供给委托单位的业务
  • 前2项之外、如有以下各项目之状况,将会产生本公司将支持会员的个人情报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形。
    • 本公司认为,为了人的生命及公序良俗保安、有紧急性之状况。
    • 因法院之命令或法令有必要提供之状况
    • 本公司认为对本服务营运上有特别需要之状况

第14条(间接损害)

  • 任何情况之下,因本服务的提供所产生之直接损害以外的所有伤害(间接损害、特别损害、赔偿损害、因身体上伤害所造成之死亡或受伤等),本公司一切不负任何责任。
  • 因提供本服务所产生直接伤害之状况,本公司将以该会员所支付修理支援服务费的范围为基准,进行合理的赔偿。

第15条(禁止行为)

  • 支持会员,使用本服务时、严禁以下各种行为。
    • 海外转送服务或本服务的不正当目的之使用行为
    • 侵害本公司其他第三者的商标权、著作权、设计权、特许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广告报导权等权力之行为
    • 连结诈欺等刑法犯罪之行为
    • 出借第三者使用本服务之行为
    • 不正当利用本公司以外之第三者之设备,或是有危害营运之行为
    • 法令,本规章或有危害公序良俗之行为
    • 妨害海外转送服务或本服务的营运之行为
    • 利用本服务营利,赚取利益之行为
    • 其他本公司判断为不适当之行为
  • 违反前项,甚至是本公司认定有违反的疑虑,本公司有权停止会员资格或主动为其办理丧失资格的手续。会员资格停止・丧失日以后,本公司停止受理新申请服务并且停止已接受之维修进度。
  • 丧失会员资格的时候,或是因会员资格停止之原因超过一个月无法解除的情况,本公司可以取消已接受之维修申请。关于维修品,本公司可自行判定做出退还或直接废弃之决定,而且所有费用由会员负担。以上所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一切不负责任。

第16条(解约・退款)

  • 本公司不论任何理由不退还维修服务费。除了商品无法使用海外转送服务时本服务自动失效之状况,或事后判定转送家电产品为本服务家电产品对象外情况时不在此限。

第17条(法律依据)

  • 本规章及个别规章适用于日本法律。
  • 关于本规章及个别规章所以引发之纠纷时,依本公司本店所在地之管辖地区法院之第一审专属合意管辖法院为准。言语之间的解释如有误之状况,以日文标记为优先。

本规章制定日 2015年10月1日

別表③

< 安心方案內容和修理支援服务費 >

方案 基础
安心方案
Apb01
基础
安心方案
Apb02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1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2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3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4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5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6
超值
安心方案
App07
同時维修
委托件数
1次 2件 1次 3件 1次 4件 1次 5件 1次 6件 1次 7件 1次 8件 1次 9件 1次 10件
第3条第①②项 多国语言对应服务・维修手续支援服务/使用次数:无限制/期间:加入日开始1年间
第3条第③项 会员所有家电产品的维修代办服务/使用次数:无限制/期间:加入日开始1年间
第3条第④项 转送家电产品的制造商保证适用期间维修手续代办服务/使用次数:无限制
期间:加入日或是制造商保证期间开始其中较早日期开始一年间
第3条第⑤项 - 转送家电商品之厂商保证期间结束后维修手续服务/
维修上限:本体购入未含税价格/
使用次数:无限制/期间:第3条第④项结束日开始2年间
维修支援服务费/件
()定價:稅別
(2,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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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日元
(3,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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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日元
(5,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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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日元
(1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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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日元
(15,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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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日元
(2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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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日元
(25,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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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日元
(30,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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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日元
(35,00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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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日元

2015年10月1日 现在

契約書別紙 以上